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39190号


2025-04-30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6)武汉市东湖不动产证明第0000727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03001GB00006F00290006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2号纯水岸·东湖二期(A-7,A-9,A-10,A-12,A-13)T33栋25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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