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39175号


2025-04-30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11630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9002GB00042F00090225  洪山区湖淌路8号景瑞天赋滨江9栋/单元39层4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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