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黄哲 | 黄超 50% 程超美 50%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4445号 | 武昌区粮道街华中村70号8栋2单元6层2室 | 79.36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