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062号


2025-04-30  来源:本站

  武汉市江夏区委老干部局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41号老区委大院内老干局宿舍楼1单元3层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362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江夏区委老干部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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