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528号
根据(2025)鄂0111执2047号,熊进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洪自07-04009-54 | 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 420111013007GB00041F00010044 | 洪山区雄楚大街 288 号泰格生态公寓 2 号楼东 12 号车库 | |
2 | 武房地籍洪房自字第03511-54号 | 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1013007GB00041F00010044 | 洪山区雄楚大街 288 号泰格生态公寓 2 号楼东 12 号车库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