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5998977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潘菊英,杨明亮(已故) | 100% | 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4376号 | 江岸区幸福村花桥村D包K7-B地块(佰昌公馆B区)5栋1单元18层2号 | 83.5600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