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526号


2025-04-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1526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753号、(2024)鄂0103执恢753号之一,夏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20140015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1019002GB00010F00160001  洪山区青菱街青菱湖北路8号白沙洲中小企业城56号厂房栋1单元1-4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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