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024号


2025-04-29  来源:本站

  熊玉华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红旗渠路58号金雅公寓2栋2单元9层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商2013)第1085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1312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玉华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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