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004号


2025-04-28  来源:本站

  向选华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街23号武汉光谷世界城步行商业街F地块东区6栋2层39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2015)第6155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0290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选华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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