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2045号


2025-04-27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熊绍琴 刘丹50%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0521号  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以北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一期D区3号楼/单元5-6层2号  114.8200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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