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492号
根据(2024)鄂0104执5194号之三,武汉市信隆融拍拍卖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1728号 | 武汉健康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4001044GB10013F00050038 | 蔡甸区集贤村武汉·中国健康谷养生社区A地块三期33、34栋34号楼1单元2层2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