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卢进华 | 50% | 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1007号 | 汉南区马影河大道两侧汉南新城欧洲风情小镇一期二区AA-7号楼2单元4层(4)号 | 71.4300 | 龚娘军5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