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关山街关山路2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40487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小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区关山街关山路22号1-1-507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4私)第0727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