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1973号


2025-04-23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刘玲 50%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6002779号,武开国用(商2016)第2561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1地块金色港湾五期3栋1单元6层3室  68.7900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1地块金色港湾五期3栋1单元6层3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16002779号,土地证号:武开国用(商2016)第2561号,为被继承人刘玲和配偶王传龙共同共有。现刘玲已故,该房屋50%产权本该由配偶王传龙、女儿王蕾及刘玲的父母刘振华和王良秀共同继承。刘玲的父母先于其死亡,配偶王传龙自愿放弃继承,故由女儿王蕾继承房屋所有权的50%份额。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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