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813号


2025-04-22  来源:本站

  孙春枝,俞振国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姑嫂树路8号新华家园A区2栋11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6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春枝,俞振国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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