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406号


2025-04-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1406号

  根据(2021)鄂0102执恢1201号之五,姜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6322号 郁宝锐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2008GB00007F00040016  江岸区长湖地一村17号二七城市花园(东新熙园)4栋2单元3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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