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405号
根据(2021)鄂0102执恢1201号之五,姜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市2007004647 | 李振亚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2002008GB00007F00040016 | 江岸区长湖地一村17号二七城市花园(东新熙园)4栋2单元3层1室 | |
2 | 岸国用(商2007)第8127号 | 李振亚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2002008GB00007F00040016 | 江岸区长湖地一村17号二七城市花园(东新熙园)4栋2单元3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