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39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544号,宏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0400816 | 武汉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 期房抵押证明 | 420103010002GB00008F00010008 | 江汉区江汉区中山大道600号阳光大厦/栋/单元2层/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