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702号


2025-04-17  来源:本站

  叶应腾,唐梦思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71号新华联青年城3.1期C-8栋1单元17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567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应腾,唐梦思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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