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692号


2025-04-17  来源:本站

  刘乐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177号融创观澜府12栋2单元18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894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乐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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