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程小双 | 张金辉 | 武昌区才华街11号才华街H1地块林泰华府3栋/单元29层4号 | 420106001006GB00001F00020052 | 104.8100 | 本公示系武昌区才华街11号才华街H1地块林泰华府1、2、3栋多次转移征集异议公示 |
2 | 李福国 | 刘越 刘畅 | 武昌区才华街11号才华街H1地块林泰华府1、2栋1栋单元10层1号 | 420106001006GB00001F00010034 | 139.7000 | 本公示系武昌区才华街11号才华街H1地块林泰华府1、2、3栋多次转移征集异议公示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