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银房地产装饰工程公司宜昌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万松小区60号楼3单元301号、2单元301号、2单元4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980212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980212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980212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980228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980228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980228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华银房地产装饰工程公司宜昌分公司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