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293号
根据(2025)鄂0191执恢43号,谭翠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42010号 | 武汉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4004001GB00003F00020248 | 硚口区长丰街肖家小路1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12栋2单元35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