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231号


2025-04-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123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88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1691 武汉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3001001GB00122F00010078  江汉区杨汊湖浩海小区4号楼3-8-2  协执过户至武汉城建发展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后,再将房屋协执过户变更登记至武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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