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219号
根据(2024)鄂0104执恢904号之三、(2024)鄂0104执恢904号,汪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硚2012002293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期房抵押证明 | 420104004001GB00024F00040055 | 硚口区解放大道229号、237号、239号联发·九都府5栋1单元29层29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