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5第30733号


2025-04-09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0733号

  根据蔡征确字【2022】第43号,武汉市蔡甸智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汉集建(92)字第24292号 魏仁九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37.8平方米 
2 汉集建(92)字第24290号 张可享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90平方米 
3 汉集建(92)字第24821号 曾桃英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13.4平方米 
4 汉集建(92)字第24285号 喻水喜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07.2平方米 
5 汉集建(92)字第24293号 魏仁梅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28.3平方米 
6 汉集建(92)字第24291号 魏雄胜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94.1平方米 
7 汉集建(92)字第24287号 魏啟会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84.6平方米 
8 汉集建(92)字第24294号 魏建生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04.5平方米 
9 汉集建(92)字第24289号 魏啟岁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84.6平方米 
10 汉集建(92)字第24284号 喻大毛 宅基地使用权   奓山街常福村三组  土地面积102.3平方米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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