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周万新 | 各占50%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2904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3032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98-2-102 | 123.66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98-2-102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29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3032号,为被继承人周万新和配偶冯玲琍共同共有。现周万新与冯玲琍已故,其父母周传堂、王福英、冯庆喜、向青枝均先于周万新与冯玲琍死亡,该房屋100%产权由儿子周礼潇、女儿周黛各继承5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