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曹海鹰 | 100%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6492号 | 江夏区/杨桥湖大道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1栋1-2层2室 | 1519.4100 | 曹海鹰位于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6栋房屋的50%份额由王琼继承,王曼卿、张苏荻放弃继承。 曹海鹰位于江夏区/杨桥湖大道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1栋1-2层2室房屋的50%份额由王琼继承,王曼卿、张苏荻放弃继承。 |
| 2 | 曹海鹰 | 100%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6578号 | 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6栋 | 680.0400 | 曹海鹰位于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6栋房屋的50%份额由王琼继承,王曼卿、张苏荻放弃继承。 曹海鹰位于江夏区/杨桥湖大道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11栋1-2层2室房屋的50%份额由王琼继承,王曼卿、张苏荻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