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108号


2025-04-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10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1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936296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姚建红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曲背湖村姚下湾  420117109009JC00373F99990001  210.3800  农村宅基地/住宅  本不动产实测土地面积209.52平方米,建筑面积292.69平方米,准予登记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0.38平方米,超出面积不予登记。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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