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0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1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936296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姚建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曲背湖村姚下湾 | 420117109009JC00373F99990001 | 210.38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本不动产实测土地面积209.52平方米,建筑面积292.69平方米,准予登记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0.38平方米,超出面积不予登记。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