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092号
根据(2024)鄂01执2086号之五、(2024)鄂01执2086号之四,徐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29255号 | 李咏英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7101063GB02001F00060015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柴泊湖以北(保利圆梦城)一区68栋1单元4层3号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