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249号


2025-03-31  来源:本站

  黄巍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珞南街石牌岭07020栋2单元5层2025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2013012194-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巍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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