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067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4077号,严月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昌国用(初改2004)字第00380号 | 闻帆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8002GB00071F00010010 | 武昌区首义新村16栋1单元6层4室 | |
| 2 | 昌200400800 | 闻帆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8002GB00071F00010010 | 武昌区首义新村16栋1单元6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