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5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高章望(已故) | 吕少华 50% 高晶 50%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06004923号,硚国用(改2007)第61号 | 硚口区久成巷4号2层11-12号 | 36.8600 | 吕少华 50% 高晶 5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