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040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981号之一,肖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5)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3267号 | 詹薇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0005GB00005F00250109 | 江岸区金桥大道42号晋合金桥世家(后湖花园三期住宅)16栋2单元14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