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志,高立才,高立明,高玉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东湖村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400091,洪200400090,洪200400089,洪20040248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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