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017号


2025-03-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1017号

  根据(2024)鄂0103执7859号之二,(2024)鄂0106执3215号,田海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国用(2006商)第8658号 张智刚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3006GB00005F00010370  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1栋D单元7层D-701房   
2 武房权证洪字第2006006783号 张智刚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3006GB00005F00010370  洪山区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1栋D单元7层D-701房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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