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97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370号之一,陈文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8565号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6GB00009F00010001 | 武昌区临江大道76号蓝湾俊园7栋(玉兰阁)8层706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