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1306号


2025-03-24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5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胡译文 50%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501368号,武开国用(商2005)第1259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三期14-501  140.3900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三期14-501的房产,房产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501368号,土地证号:武开国用(商2005)第1259号,为被继承人胡译文和配偶付永乐共同共有。现胡译文已故,该房屋50%产权本该由女儿傅子纯,胡译文的父母胡开永和张月华共同继承。胡译文的母亲张月华先于胡译文死亡。因胡译文的父亲胡开永后于其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外祖父母,弟弟胡斯戈继承,现外祖父母均先于胡开永死亡,胡斯戈和付永乐自愿放弃该继承,故由女儿傅子纯继承该房屋所有权的50%份额。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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