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9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市赫之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渔牧村 | 420115001007GX00377W00000000 | 99.7500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
2 | 武汉市赫之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渔牧村 | 420115001007GX00378W00000000 | 569.2500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3 | 武汉市赫之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420115001007GX00376W00000000 | 124.7900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