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003号


2025-03-24  来源:本站

  张雷磊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塔子湖西路1号(星悦城一期)7栋7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64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雷磊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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