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955号
根据(2024)鄂0106执7008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5706号 | 刘展义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3004GB00019F00010001 | 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8号A栋1单元301号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买受人王杜杜(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7711160067)。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