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953号


2025-03-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5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117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7241号 和记黄埔地产(武汉江汉南)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12006GB00009F00040263  江汉区花楼街片世纪江尚中心9,10栋9号楼单元26层4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登记至第三人邓建华(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61226371X)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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