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947号


2025-03-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47号

  根据2024)鄂0115执恢489号之二、(2024)鄂0115执恢489号,李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335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3004GB00006F00010196  江岸区百花一路38号百步亭花园现代城四区A地块1栋2单元32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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