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941号


2025-03-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41号

  根据(2024)鄂0103执5031号,姜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14017584-1,昌2014017584-2 卢宏基,谭宁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2023GB00002F00050044  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水岸星城G5栋1单元23层2室   
2 武昌国用(商2014)字第1856号 卢宏基,谭宁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2023GB00002F00050044  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水岸星城G5栋1单元23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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