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927号


2025-03-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27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412号之二,曾小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0825号 魏思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10008GB00010F00010006  武昌区中南路街中南二路安逸新居A单元27层6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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