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923号


2025-03-19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2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778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4212号 吴倩丽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8004GB00005F00010057  江汉区前进一路6号时代美博城1栋1单元13层B02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高国兵(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7906129115)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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