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54号


2025-03-18  来源:本站

  罗媛媛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卓刀泉路299号花香假日(保利·华都)1栋A单元19层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1)第0831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689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媛媛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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