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邓绍华 (已故) | 邓玮占三分之一 邓良占三分之一 邓英占三分之一 |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3922号,硚国用(改2007)第3909号 | 硚口区古田五路11号3栋11-1单元1层2室 | 79.6800 | 该房屋产权系邓玮,邓良,邓英三人所有,各占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