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856号
根据(2024)鄂96执212号之四,(2024)鄂96执212号之五,张三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直200579105 | 李国斌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1013003GB00037F00020006 | 洪山区八一路346号1栋1单元2层1室 | |
| 2 | 洪国用(2006改)字第2876号 | 李国斌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1013003GB00037F00020006 | 洪山区八一路346号1栋1单元2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