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840号


2025-03-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840号

  根据(2016)鄂01执1368-61号,余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汉国用(2014)第42059号 武汉凌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3005001GB00001F00140023  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区南二路江城春苑14栋/单元9层3号   
2 南2014001667 武汉凌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3005001GB00001F00140023  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区南二路江城春苑14栋/单元9层3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